茅臺酒商標設計歷程
1. 初代商標 1951年
1951年,茅臺酒公司標志第一次正式注冊,商標圓形,中外互譯字樣“貴州茅臺酒”外圈,龍形圖案和三字“茅臺酒”鑲嵌于中間。商標中的龍形是中國傳統(tǒng)文化的象征,展示了茅臺酒的傳統(tǒng)和榮譽。

2. 第二代商標 1973年
1973年,茅臺酒公司嘗試了一次新的商標設計,將“茅臺酒”三字放在了圓形邊緣,圓心以人工釀造器具為主繪制花紋,質感十足。新的茅臺商標大量使用金黃色,以更好地表達醇厚、美味的形象。
3. 第三代商標 1994年
1994年,標志著茅臺酒公司邁入了第三個階段,提出了三十年發(fā)展戰(zhàn)略。茅臺酒公司根據(jù)國家商標局的有關規(guī)定確定了第三代茅臺商標。第三代茅臺商標的整體設計簡潔大方,識別度高,臺字特別突出,幾乎成為地標。
4. 飛天茅臺酒圖標 2010年
2010年,飛天茅臺酒正式推出,這款酒涵蓋了作為茅臺酒代表的瀘州老窖集團的歷史、文化、品質。酒標設計以傳統(tǒng)的飛天茅臺為主題,將具有傳承意義的飛天形象與“茅臺酒”字樣完美地結合在一起,使飛天茅臺獨樹一幟,成為一款獨特的酒類文化和貿易符號。
茅臺酒公司自1951年創(chuàng)立以來,商標設計歷程逐漸演化,適應不同的市場需求,商標獨具特色,都在表達著茅臺對于食品質量和工藝的不懈追求。